416家企業申請加班時數放寬 近35萬勞工受影響

勞動基準法今年3月調整,開放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的公司,申請與勞動部備查後,每月加班時數上限可從46小時提高至54小時。根據勞動部公布的備查資料,截至目前已有多達416家企業通過備查放寬加班上限,受影響的勞工人數將近35萬人。勞動部副司長黃維琛說,企業若僅通過同意而未備查者,可依法開罰2到100萬。

勞基法今年3月新增放寬「7休1例假可挪移」、「輪班間隔可從原定11小時再縮短」與「每月加班時數上限可提高至54小時」三項規定。30人以上企業實施前除須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還必須向地方政府申請備查,才可調整。

根據勞動部官網資料顯示,今年4到6月申請備查提高加班時數有416家企業、影響34萬5582人;申請縮短輪班間隔者有5家企業、影響6879人;申請7休1例假挪移者有77家企業、影響5萬1223人。

三項調整中可申請「縮短輪班間隔」的僅開放台鐵、台電、台糖、中油、台水5家公司,「7休1例假挪移」開放53種行業、71種情形可申請,而「增長每月加班時數」則開放所有行業申請。

黃維琛表示,企業除須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務必要向地方政府申請備查,否則將依法開罰2到100萬元。企業可至勞動部的線上備查系統上傳資料,或也可發文給地方政府備查。

黃維琛說,目前因新制上路申請企業數較多,有些不符放寬規定的企業也申請備查,確認不符資格者會由地方政府向其說明後取消申請。目前勞動部並未調查申請的企業別類型,只大概粗估是以淡旺季明顯的行業,如製造業為多,另外未來每季都會公佈一次最新資料。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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