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銷調節農會扛? 地方農會喊苦

農委會現正修訂「農會法定公積公益金及各級農會推廣互助訓練經費保管運用辦法」,希望讓農會公益金,可用於調節農產品盛產期間的產銷失衡。但辦法修訂引發政府將產銷失衡責任推給農會的疑慮,地方農會紛紛喊苦,認為農產品產銷應長期計畫,農會要自負盈虧,產銷調節是「無底深坑」,農會難以承擔。

現行農會公益金運用辦法,規定農會的總盈餘,須提撥5%作為公益金,設專戶儲存,且專供農村之文化、福利措施、社區發展使用,並須經主管機關核准,方可動支。農委會目前修訂增列使用用途,讓公益金得用於農產品盛產期間之產銷失衡調節。

「營運好的農會才有公益金,官田區農會沒有,」台南官田區農會總幹事林正容表示,農產品產銷問題政府應該長期計畫,農民選種什麼則要自己負責,而不是一味要求政府補助。他抱怨,現在農保要農會辦理,農民職災保險也要農會辦理,功勞農委會自己拿去,壞的事才要丟給農會。

彰化縣田中鎮農會總幹事曾昭英也直喊「不合理!」她表示,農民怕被農會收手續費,作物不交農會,又常一窩蜂搶種,萬一颱風農損,要農會補產銷失衡是「無底深坑」,農會難以承擔。

但西螺鎮農會總幹事廖錦富則說,目前西螺鎮農會公益金用來為老人會、警察局添購設備等,本來就用於社區,若能幫助農民也是美事一樁。他說,本來農會就會幫農民收購農產品,但過去可能自掏腰包,現在辦法修訂就有使用公益金依據,「但農會要自負盈虧,太多也會受不了。」

輔導處農民組織科指出,辦法修訂其實2年前便已研議討論,因有些農會本身在做產銷調節工作,故建議修訂辦法;農民組織科說,農會可在農產品產銷失衡時,收購過剩農產品提供弱勢團體或學校營養午餐,發揮社會責任,畢竟產銷失衡影響農村經濟、農民生計,為了農民權益,可以和政府一起努力。

農委會輔導處副處長蘇夢蘭表示,此辦法修訂希望農會盈餘也能作產銷調節之用,讓公益金用途更有彈性,對農民福利有幫助,對農會的形象也好,應可以正面看待。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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