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作旭軟股票 陳明福更二審判刑3年1月

林偉信/台北報導

男子陳明福被控在8年前鎖定股票上櫃公司旭軟電子,以大量人頭帳戶買進拉抬股價,短時間內賺取215萬多元,一審依違反證交法將他判刑3年4月,高院更三審重新計算炒股犯罪事實,將他改判刑3年1月,犯罪所得沒收。全案可上訴。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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