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作旭軟股票 陳明福更二審判刑3年1月 brazilhr 8 年前 林偉信/台北報導 男子陳明福被控在8年前鎖定股票上櫃公司旭軟電子,以大量人頭帳戶買進拉抬股價,短時間內賺取215萬多元,一審依違反證交法將他判刑3年4月,高院更三審重新計算炒股犯罪事實,將他改判刑3年1月,犯罪所得沒收。全案可上訴。 (中時 ) 列印文章分享此文章: 列印(在新視窗中開啟) 列印 分享到 WhatsApp(在新視窗中開啟) WhatsApp 分享到 X(在新視窗中開啟) X 分享到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 Facebook 美河市案二審逆轉 高嘉濃改判4年日期2017 年 12 月 27 日關於社會娛樂台開案纏訟12年越判越輕 趙建銘更四審判刑3年日期2018 年 3 月 19 日關於社會娛樂賣抓姦用木馬程式監控另一伴 電腦工程師判刑日期2018 年 6 月 21 日關於社會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