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兄斷掌焚屍 狠弟「詐死重生」判無期

台中市106年間發生駭人聽聞的弒兄斷掌焚屍案,林宗耀因公司倒閉信用破產、刑案纏身,假冒哥哥林正賢名義申辦證件在外行事多年,企圖借屍詐死重生,竟持菜刀砍死哥哥,剁砍雙掌、灑汽油焚屍。台中地院依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而林母曾出面作證助換得身分證,依違造文書等罪起訴。

判決書指出,48歲林宗耀因詐欺案被判1年確定,未到案執行,被通緝,並涉多起官司。他經營營造公司倒閉、信用破產,於104年9月間持自己照片冒稱是56歲哥哥林正賢,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補發身分證,找母親出具證明,詐稱林宗耀的相片就是「林正賢」本人,而換證成功,他並陸續獲換健保卡及護照,用於租屋、買保時捷及買賣股票等。

林正賢多年嗜賭,屢向弟弟索借錢,林宗耀不勝其擾心生怨念,因對外冒哥哥身分行事未被識破而食髓知味,萌生弒兄借屍詐死,真正取代重生。在106年間深夜計誘哥哥到重劃區內,持菜刀砍死,再狠剁雙掌,以免指紋比對查出身分;並將自己的駕照及名片放進他後褲袋,企圖讓人誤認死者是「林宗耀」,再潑汽油焚屍,還撒骰子製造因賭滅口跡象。

案發當天凌晨,保全人員巡邏重劃區驚見焚屍,向警方報案。警方發現「林宗耀」證件,追查發現他凌晨5時曾返住處、用車保時捷在清晨7時還有行車紀錄,察覺死者恐非「林宗耀」,檢警循線逮捕林到案。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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