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被坑殺4千萬 林家兄弟殺害9旬翁判賠2百萬元

林仕琅認為老友樓永豐以投資之名騙走他4000多萬元投資款,2015年和兒子林舜銘、林宇光找樓翁討債,2子並將樓翁殺害後分屍6塊丟棄到三峽山區等地,樓永豐家屬也對家屬提出500萬元賠償告訴,新北地院6日判林舜銘、林宇光子應賠樓翁家屬200萬元。

78歲林仕琅認為被樓永豐詐騙投資中華理教土地開發案,並因此遭騙4000萬元,因此和50歲長子林舜銘、48歲次子林宇光共謀在2015年7月相約樓翁碰面,討債不成後,林舜銘、林宇光竟殺害樓翁,並分屍後棄屍在三峽山區等處。除了刑事告訴外,樓姓老翁家屬也向林舜銘、林宇光索賠500萬元精神慰撫金。

林舜銘雖稱願意負起賠償責任,但他表示事發前已失業許久,還有兒子在美國接受教育,無力賠償;林宇光則辯稱並未參與殺害過程,拒絕賠償。

法院審酌雙方經濟狀況與加害手段等情況,今判林舜銘、林宇光需連帶賠償200萬元。至於殺人罪部分,林舜銘、林宇光二審被高院依殺人等罪分判18年、14年8月徒刑,林仕琅依私行拘禁罪判刑8月,仍可上訴。

(中時 )

image_print列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