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院民事庭法官陳梅欽涉浮報22小時加班費,司法院人審會今火速將他移送監察院,強調他已經「被」辭職,且8月11日生效,無法請領退休假,且怒斥「無法容忍」這種法官行為。其實,陳梅欽早在結婚前,同仁就已經議論紛紛,卻也不敢當面指責法官。
司法官第33期結業的陳梅欽,現與妻子同住在法院旁的宿舍,也將在澎湖的父母接來台北,高中畢業後考上陸軍官校,服役8年半退伍,考上輔大法律系,畢業後通過司法官考試。同事表示,他的感情生活豐富,曾與護士、老師和舞廳小姐交往,最後由「護士」成為法官太太,婚後還會趁「環境教育」搭訕同事的親友。
同事說,他的個性直來直往,不高興就會說出口。而他罵遍書記官、法警,曾朝書記官丟法典,要求法警幾點要打電話通知法官,早一分鐘、遲一分鐘都不行,一定要準時通知否則挨罵。
陳遭指去年年底連續2個月浮報22小時加班費,更離譜還有「值班費」,依規定半年內必須要補休完畢,陳都留到隔年,一次請1整個月休假,但因繼續分案,他將不需要開庭的案件,直接結案,將判決書傳給書記官,造成法院許多行政不便。
針對請領加班費部分,司法院除將他移送監察官,溢領部分是否涉及刑事罪責,士林地檢署現已依貪汙罪、偽造文書分案調查中。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