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劉茂群(右)質疑環保袋使用空汙基金,而上面印桃園市長鄭文燦贈,也有選舉聯想。(甘嘉雯翻攝)桃園市府環保局利用空汙基金680萬製作40萬個環保袋,在上面印製桃園市長鄭文燦名字,遭舒翠玲、劉茂群、林政賢等多位議員質疑,不僅經費項目不對,材質還是塑膠,環保局長沈志修表示並無不妥,大賣場同樣的購物塑膠袋約20公克,如轉換使用環保袋,可節省300公噸的塑膠垃圾,同時省下龐大的垃圾處理費。
黃敬平表示,環保袋每個議員發1500個,民眾搶翻天,搞得像元宵節送燈籠一樣,裡外不是人;王浩宇議員表示,環保袋很好,為何被質疑?因為印市長鄭文燦敬贈,原因就在這裡。
「不是說不落款,怎環保袋上印有市長名字?誰決定的」,林政賢說,3年前鄭文燦禁止建築落款,如今環保袋印他名字是否牴觸?沈志修說,這是市府各單位共同決定,而環保袋若流到外縣市使用,若沒印桃園,民眾就不會知道是桃園做的,目前民眾索取很踴躍。
劉茂群說,「挑選舉年才發環保袋,要不要乾脆全市1人發1個」,萬美玲將環保袋視為選舉小物,3元她就覺得很貴,更何況市府的環保袋1個成本高達17元,舒翠玲、詹江村等人質疑,根本拿公家資源來選舉。
沈志修表示,環保署自今年1月1日起,14類場所開始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為了讓民眾養成重複使用環保袋購物習慣,進而減少使用塑膠袋,使用空汙基金是因為環保袋或塑膠袋丟棄焚燒會產生空汙,若民眾重複使用環保袋,減少空氣汙染,因此用這筆經費絕對沒問題,非浪費公帑。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