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15日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維修人員在大潭發電廠天然氣計量站更換電源供應器時,不慎導致天然氣供氣中斷,造成大潭發電廠6部機組跳機,全台無預警大停電。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今通過監察委員劉德勳、仉桂美、王美玉、包宗和所提調查報告,糾正中油公司。
監察委員指出,815停電事故肇因於中油公司未慎選電源供應器,且在沒有標準作業程序下,進行監控系統電源更換作業,發生施工人員不慎接地而造成,實屬輕忽,且在燃氣發電極大化政策下,中油公司輕忽其供氣責任,未全面檢視及監控天然氣輸儲系統關鍵弱點,因此提案糾正。
監委表示,中油公司大潭計量站MOV-2229是供氣給大潭電廠的關鍵電動閥,狀態由分散式控制系統(DCS)之第1控制器控制,該控制器於16時39分32秒起失電18秒,導致大潭電廠機組全部跳機,並分區輪流停電約5小時。
監委表示,事故原因為中油公司未慎選電源供應器,選用設計給LED產品使用的電源供應器(HLG-600H-24A),具遠端控制功能,加上施工前未建立標準作業程序,施工人員整線時又不慎將遠端控制端點(RC+)接地,造成主電源(1P)短暫失電,導致815事故,核有違失。
監委調查後也發現,發電用天然氣由中油公司獨家供應,且銷售量逐年增加,特別是2014年4月28日核四封存後,燃氣極大化能源政策確立,但中油公司輕忽其供氣責任,歷年均將輸配氣監控系統保養維護委外,中油僅負責操作,且未全面檢視及監控天然氣輸儲系統之關鍵弱點,進行失效模式影響分析,導致大潭計量站分散式監控系統電源供應器更換作業,在未訂定相關標準作業程序,毫無風險管理及防護情形下委外執行,致發生815事故,顯有違失。
此外,監委一併指出,台灣發電用天然氣全數進口,供應路徑長,輸儲風險高,潛存國安疑慮,況且本次815事故短暫斷氣即造成592萬戶分區輪流停電,足見燃氣發電脆弱性,且相較其他發電方式,燃氣成本高,政府將燃氣發電極大化,卻未見同時強化安全及提升穩定性,2025年燃氣發電占比甚至提高至50%,必然承擔基載之電源,對電力系統影響更為深遠,如何強化安全及提升穩定性,更屬必要。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