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煉油廠氣爆 監委糾正經濟部及中油

桃園煉油廠第二柴油加氫脫硫工場今年1月29日歲修後開爐作業,因操作不當引發氣爆及火警事件,損失金額高達新臺幣6億元以上,更引發周遭居民恐慌;事發後經監察委員仉桂美調查發現,有管線材質誤用、危險性設備未經檢查合格即使用等問題,監察院今天通過仉桂美提案,糾正經濟部及中油公司。

糾正案文指出:中油公司桃園煉油廠於第二柴油加氫脫硫工場自2017年12月25日開始進行大修工作,維修作業於2018年1月26日結束,工場於1月29日開爐,但開爐前未確認熱分離槽出口之液位控制閥是否能正常作動、未能及時留意加熱爐出口溫度且其出口未設計管線高高溫跳俥安全連鎖保護、未依正常處置作為開啟適當控制閥以排除故障等開爐作業操作不當,肇生氣爆及火警事件,損失金額高達新臺幣6億元以上,更引發周遭居民恐慌,確有怠失。

監委指出,本事件後委託檢測發現該工場管線有材質誤用情事,亦為事件導火線之一,突顯桃園煉油廠之工業及公共安全疑慮亟待改進;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委員會職掌事業單位工安環保事項之督導與改善,即負督導並要求中油公司落實安全管理之責,本事件突顯該部督導不周,亦有未當。

同時,中油公司桃園煉油廠第二柴油加氫脫硫工場內F101加熱爐,未經檢查合格開爐啟用,本事件後清查發現該工場共有75座危險性設備,事件當日竟有高達54座尚未經檢查合格即使用,顯然該公司長期以來未依法辦理,核有違失。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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