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餐飲工會羅姓前理事長與洪姓保險業務員勾結,透過變造團體保險繳費單請款,兩人近10年賺取至少新台幣446萬餘元,檢方今天依偽造文書與詐欺罪嫌將兩人起訴。
起訴書指出,70歲羅姓男子自民國88年至105年8月擔任台中市餐飲業工會理事長,58歲洪姓男子為保險經紀人公司業務員,洪男94年至106年間負責辦理台中市餐飲工會團體保險的經紀業務。
羅男與洪男93年底在台中市餐飲工會辦公室謀議,商定由洪男負責團體保險業務,並提供每名會員60元回扣給羅男,洪男收到保險公司通知繳費單據後,將保險費金額變造,經重新列印或影印後,持單據向不知情的工會承辦人請款。
再待工會承辦人員製作現金支出傳票,羅男蓋章後再與洪男到銀行提領款項,洪男將應繳回保險公司的款項扣除後,將回扣款交給羅男,剩餘現金為洪男所有,2人以同樣方式10年來共詐取446萬6741元。
餐飲工會106年度改由蔡男擔任理事長,經查帳發現帳務有異,因而揭發羅男犯行,經蔡男委由律師告發偵辦,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審酌現金支出傳票、帳冊與保險客戶繳費收執聯等證物,今天依偽造文書與詐欺罪嫌將羅男與洪男起訴。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