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點陳哲男司法黃牛官司脫罪 前高院庭長判刑6月確定

民進黨籍高雄市長參選人陳其邁父親,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13年前因涉及司法黃牛案曝光後,陳為求脫卸刑責,被控與當時高院庭長李文成,共同教唆商人楊振豐作偽證,陳放棄上訴判刑5月定讞,最高法院痛斥李男違反司法官應有的職務品位,將他依幫助偽證罪判刑6月定讞。

判決指出,2004年3月前新偕中建設負責人梁柏薰在香港召開記者會,指控陳哲男涉當司法黃牛,陳當天即找楊振豐會商,議定將梁指稱的2紙支票混同在楊與梁的金錢往來關係內,而與陳哲男無涉,作為對外界說明的卸詞,陳隨後也發布新聞澄清。

陳哲男與李文成知悉楊振豐欲至台北地檢署作偽證,他們在2005年1月相約前往楊的私人招待所,李向楊分析稱如果作偽證將支票指為與梁的金錢往來,檢調確實不易查明,「如果肯幫忙、陳哲男就沒事了」,幫助楊振豐到檢方完成偽證犯行。

台北地院審理後依幫助犯偽證罪,判陳哲男有期徒刑5月、李文成有期徒刑6月,陳在高院更二審放棄上訴已入獄服刑,李的部分高院更三審認定他犯行明確,且不能謹守司法官應有分際、可責性高,將他判刑6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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