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姓司機3月時,駕駛的大貨車陷在觀音一處工地的泥濘土壤內,他把吊臂鋼索綁在路邊的石墩,碰巧黃姓機車騎士行經遭鋼索絆住,當場人車倒地、送醫不治,被依業務過失罪嫌送辦的江姓司機坦承不諱,並賠償黃妻278萬元,家屬同意不追究,桃檢予以緩起訴1年。
37歲江姓男子是營業用大貨車司機,3月1日前往觀音工業區內,幫忙拖吊玻璃切割機器設備,卻因工地泥濘,大貨車輪胎陷入土裡動彈不得,江男拿出鋼索,一端綁在大貨車的吊臂鉤子上、一端綁在路旁石墩上,準備靠石墩力量拉出大貨車。
沒想到才剛準備開車,黃姓機車騎士載著妻子行經,遭鋼索絆倒,當場人車倒地,黃男不慎撞到頭,緊急送醫仍因顱內出血,6天後宣告不治,妻子也是頭部撕裂傷。
江姓司機因疏於設置安全警示號誌等安全措施,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江男坦承犯行,並允諾半年內賠償黃妻278萬元和解金,黃姓死者家屬同意不追究。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江男無前科、素行良好,犯後態度良好且已與黃家人達成和解,予以緩起訴處分1年。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