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參議院經濟事務委員會 (CAE)本週二(13日) 批准了恢復“禁止孕期或哺乳期婦女在有害身體健康環境下工作”規定的提案。該項提案將在經憲法司法委員會和社會事務委員會分析論證後交由眾議院(Casa)大會表決,若表決通過則很可能再次寫入巴西《統一勞工法》(CLT)。
巴西《巴西日報》11月13日報導,2017年國會通過的勞動改革法案修改了勞工法該方面的原有規定。根據改革法案,孕期或哺乳期婦女可以從事最低和平均健康程度的工作,除非出具由可信賴醫生所簽發的建議在懷孕和哺乳期間停止工作的證明,才可離開原工作崗位。
該項提案的撰寫者、參議員阿妲伊德斯•奧利維亞(Ataídes Oliveira)表示,該提案是為了減少職業女性在工作環境中受到的不平等待遇。
奧利維亞在提案中寫道:“勞動改革法案中關於孕期或哺乳期婦女工作條件的新規定一直頗受爭議,提議取消新規並恢復原有規定。”
(南美僑報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