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國台辦:已有22個省區市的55個地方頒布惠台31條具體落實辦法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今早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記者問題。
2018年12月12日 11:19

有關大陸惠台31項措施的最新進展,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今指出,近段時間以來,大陸河北省、海南省、遼寧省大連市、浙江省舟山市、廣東省揭陽市、江蘇省泰州市等地推出了落實31條措施具體措施。迄今為止,已經有22個省區市的55個地方結合當地實際,頒布了落實的具體辦法;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近來通過了《山東省臺胞投資保護條例》,對於台商關注度比較高的問題都做了全面細緻的回應。

馬曉光表示,福建省廈門市是較早頒布具體措施的城市,落實成效也十分顯著。近半年來,廈門新認定台資高新技術企業37家,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減收企業所得稅,給予台資企業轉型升級智慧製造專項經費補助已經達到了1000多萬元;對市級台資企業技術中心資助金額已達到320萬元。

馬曉光指出,東亞機械成為廈門首家享受土地出讓合同按成交價70%優惠的台資企業;福建省首家台資獨資演藝企業和3家台資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入駐福建自貿試驗區廈門片區;通過中歐班列運輸出口的冠捷電子貨物獲得波蘭有關認定,實現了雙方海關的監管互認等等。

馬曉光表示,廈門市今年還協助500余名臺灣學生在廈門實習見習,而且設立了台灣中小學學生獎學金;各市的鄉鎮街道和涉台調委會均可為臺胞台企提供免費的人民調解服務;首批15位臺灣青年入住了市級公共租賃住房,66名臺胞在當地擔任社區主任助理,千余名64歲以上的臺胞享受了市內公共交通的優惠便利。

此外,近來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山東省臺胞投資保護條例》,將於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馬曉光指出,這個《條例》是黨的十九大以來省級層面出臺的第一個關於臺灣同胞投資促進及權益保護的地方性法規,是落實「31條措施」的具體舉措,在臺灣人民及其投資企業的投資待遇、生活保障、權益保護等方面,都出臺了很多新的規定,使台商在山東投資有了一個更加全面具體的法律保障。

馬曉光指出,鼓勵和支持臺灣人民參與山東省的經濟建設,並按照大陸和山東省有關規定給予優惠和便利;還規定台商臺胞在生活消費、子女就學、社會保險等多方面享受同等待遇;還明確了台商權益保護工作的責任主體、工作機制以及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的解決途徑。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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