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被賦予母親的自然角色,圖為合肥一家月子中心。
2018年12月14日 04:09

「明明足以在能力上競爭,卻無法在性別上競爭」,成為兩岸眾多女性上班族的共同心聲。
自從毛澤東說出,女性能「頂半邊天」,大陸政府竭盡所能把女性描繪成,能與男性平起平坐、地位平等。許多亞洲女性也常把中國視為典範,認為中共建政後數十年來,女性地位取得前所未有的長足進步;尤其改革開放之後,大陸女性在商業上也大有斬獲,紛紛躍上官方媒體,成為眾人稱羨的「女強人」。
然而在形勢一片大好,光鮮亮麗的宣傳報導下,「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價值觀卻再度悄悄抬頭。放眼大陸職場,社會主義時代提倡的平等主義,幾乎已被公開的性別歧視所取代。有些案例中,法律甚至無形中扮演起性別歧視的幫兇。
大陸憲法規定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勞動法也禁止性別歧視,但法律相當籠統,幾乎無法實施。尤有甚者,法律本身為歧視撐腰,以退休年齡為例,中國法律規定,女性的退休年齡50或55歲,早於男性的60歲,據聞乃是基於女性應照料家中老幼與病患的「美意」。
同於女性應照顧家人的責任,另一個中國「男尊女卑」的傳統文化假設,則是女性應結婚、生育子女,並將所有精力集中在家庭上。但可悲的是,即使在商界身居高位的女性,也鮮少致力於擴張女性的版圖規模。再加上廣大職場女性普遍選擇「認命」,結果就是女性的地位未獲改善,在一些領域甚至開起倒車;並讓女性在競爭場合一再敗給性別,只能徒呼負負。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