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除賄選歪風 苗檢再起訴4件現金賄選

檢方再偵查終結4件現金賄選案,圖為檢警調查扣的現金。
2018年12月18日 15:30

苗栗檢警調單位選前積極查察賄選,18日偵查終結4件現金賄選案,將第5選區縣議員林姓當選人樁腳、頭份市民代表劉姓當選人、銅鑼鄉民代表張姓當選人與賴姓當選人的鍾姓樁腳等人,依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

檢察官黃棋安先後查獲林姓樁腳、劉姓樁腳及鍾姓樁腳,涉嫌以每票2000元現金買票,請求選民支持第5選區縣議員鄭姓當選人當選,經調查且事證明確後,對林姓、劉姓、鍾姓樁腳以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提起公訴,而劉姓樁腳同時為頭份市民代表當選人,檢方並請法院均宣告褫奪公權。

另,檢察官劉偉誠查獲銅鑼鄉民代表賴姓當選人的鍾姓樁腳,涉嫌以每票1000元請託當選,檢方偵結同樣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鍾姓樁腳提起公訴。

檢察官簡泰宇偵辦銅鑼鄉民代表張姓當選人與女兒涉嫌現金買票,以每票1000元請託選民支持,日前檢方將兩父女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均宣告將當選人褫奪公權。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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