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與婦聯會案 最高行政法院:廢棄停審

最高行政法院
2018年12月24日 18:52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停止審理不當黨產會與婦聯會的行政訴訟,黨產會不服提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本案承審法官們未聲請釋憲,而是以另案事件聲請釋憲作為停審理由,對訴訟當事人權利保護未足,將原裁定廢棄。

黨產會今年2月認定婦聯會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凍結其名下財產,婦聯會不服提行政訴訟,北高行政法院在11月5日裁定,認為「黨產條例」有牴觸憲法疑義,因有他案申請大法官釋憲,於大法官釋憲公布前,停止訴訟程序,黨產會不服提抗告。

最高行政法院認定,行政爭訟案件因適用法律違憲、法官發現對於裁判結果有影響並聲請釋憲,法官才能裁定停審;但本案北高行政法院承審法官逕以另案已聲請釋憲、基於訴訟經濟及司法資源共享為由停審,不符合法律規定,因此廢棄原裁定。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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