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稅務總局泉州市稅務局人員,在新辦企業服務窗口為納稅人辦理業務。
2018年12月25日 04:10/專題報導

今年除中美貿易戰外,對大陸台商最切身大事必屬「個人所得稅法」新制2019年正式實施,雖提出附加扣除額有助減稅,但除認定為「大陸稅務居民」全球課稅的標準趨緊,新制更提出個人「反避稅條款」,加上大陸與全球各國串聯CRS(共同申報準則)追稅大網啟動,都讓台商未來的避稅空間大大緊縮。
大陸新個稅法從9月拍板以來,最關鍵在於對全球課稅「大陸稅務居民」定義從「境內居住滿1年」改為「境內有住所或1年內住滿183天」與個人「反避稅條款」衝擊大陸台商的境內外稅負。
台商坐月子 須達33天
如果真藉由每年離開大陸超過183天避稅,對經營重心在大陸的台商難度太高。好在隨後大陸陸續發出文件,繼續保持台商「5年優惠條款」,放寬至連續符合稅務居民條件5年才開徵;之後再開放允許台商一次性離境超過30天可重計5年優惠期,「坐月子條款」延續才讓台商放下心中大石。
這雖讓海外收入這一部分,台商或台幹可維持現狀,只要每5年有一次連續離境30天紀錄,境外收入就可以免稅,但如果5年仍住滿183天,境外所得仍要向大陸稅務機關備案。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則提醒,因出境、入境當天都還算在大陸境內,嚴格來說,前後要達到「33天」,才真正符合條件。
企業社保費 無所遁形
只是台商台幹租稅難題不只於此,「反避稅條款」與CRS追稅風潮更來勢洶洶,兩者加起來追稅威力更大,會計師事務所指出,截至2018年8月,已有80多個國家確認與大陸交換涉稅金融帳戶資訊,包括香港、加拿大、紐西蘭、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等,看準CRS將進一步推動反避稅條款的細化與落實。
此外,雖然名義不屬於稅收,但2019年1月1日起改由稅籍機關徵收的企業社保費用,也讓台商壓力山大。過去為降低經營成本,不少陸企或台商的員工社保都有短報、低報的長年潛規則存在。改由熟知企業稅務資訊的各地稅局徵收後,這些將無所遁形。
即便大陸官方為了避免衝擊太大,近期推出部分政策以降低企業影響,但還是為台商埋下成本地雷;連同台幹也聞哀號聲,直說一旦社保如實申報,老闆會把成本壓力轉嫁到員工身上,等於變相減薪。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