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當選就得入獄 花蓮縣議員施金樹貪汙重判9年定讞

花蓮縣議員施金樹。
2018年12月27日 13:43

因議長選舉退出民進黨的花蓮縣議員施金樹,7年前與當時任議員的潘富民及陳長明利用補助款購置路燈、消防設備的機會,收受廠商佣金,最高法院將3人各判處4年半到9年不等刑期,其中施金樹遭重判9年且是現任議員須入獄服刑。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

判決指出施金樹等3人擔任議員執行編列2010到2012年的縣議員建議款預算案,他們編列卓溪鄉LED節能路燈改善工程、購置機械泡沫滅火器及手電筒,要求鄉公所配合向其指定的廠商採購,然後施金樹等人再向廠商要求賄款。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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