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賣骨董惹官司 霧峰林家後代判無罪

台北地方法院
2018年12月27日 16:19

霧峰林家後代、前明台產物保險董事長林博正的兒子林明洋,被宋姓骨董商指控藉口代銷骨董,侵占4000多萬元的寶物,被檢察官依侵占罪起訴。案經台北地方法院院審理,認定不符犯罪構成要件,在罪證不足下,判他無罪。

宋姓骨董商提告指出,林明洋2016年10月告之可以幫忙代銷骨董,他就把「明朝醬釉三多紋大盤」、「明朝永樂青花綬帶鳥紋大盤」、「元朝青花龍紋蓮瓣大蓋盒」、「元朝青花龍紋碗」、「清朝乾隆琺瑯彩西洋仕女人物小瓶」等共值4000多萬元的寶物交給林代銷。林當時還開出同額的本票擔保,但本票交付後卻跳票,林因行蹤不明傳拘不到,檢察官通緝後才到案,案經偵結依侵占罪起訴。

北院審理,法官認為林未歸還骨董是在交易時發生真偽爭議,才無法即時返還,並沒有易持有為所有的不法犯意。林與告訴人今年8月15日調解時,已將骨董返還,沒有獲取財產上利益,檢察官認為林因經濟狀況不佳起意侵占,推論不成立,依法應判決無罪。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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