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禁止捕撈 影響27萬漁民生計

漁民捕撈大量魚貨。
2019年01月23日 04:10 /綜合報導

長江禁漁對於27萬多漁民來說不可避免地帶來兩個影響。一是部分漁民放棄祖輩從事的漁業,必需另謀生路;二是受到資訊、技術、資金和受教育程度制約,多數人並未跟上大陸的經濟發展,形成未來生活上的壓力。2002年開始,長江開始春季休漁制度。當年大陸農業部在長江中下游試行3個月的春季禁漁,2003年起經國務院批准在長江流域正式實施。這項措施共涉及長江流域11個省(區、市)、8100多公里江段。

禁漁範圍為雲南省德欽縣以下至長江口的長江幹流、部分一級支流和鄱陽湖區、洞庭湖區。2017年開始,禁漁期進一步延長到4個月,雖然給大多數春季繁殖魚類提供了時間保障,但休漁期後對漁業資源的繼續無度索取,導致漁業資源持續惡化。

根據調查研究,長江幹流的漁民多數年齡偏大,一半以上集中在40-60歲;文化水準普遍偏低,一半以上僅為小學或初中。在春季休漁期,有的漁民會從事其它農業活動或外出打工,但年紀偏大的更傾向於在家休整。因此,在轉產轉業過程中,需要根據漁民自身特點,目標明確的進行幫扶和指導。

漁民普通受教育程度低,而且受教育程度隨著漁民的年齡增加而呈現降低趨勢。需要加大教育和文化投入,尤其是在區、鄉一級層面,增強漁民群體的政策扶植力度。此外,要加大漁家子女上學問題尤其是上大學的支持力度,通過解決「漁二代」的教育等方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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