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發言人張業遂表明,《外商投資法》將一體適用港澳台商。圖為廣西一家台資企業的工人在生產線上工作。
2019年03月05日 04:11/北京報導
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發布會昨舉行。談及人大正在審議的《外商投資法草案》,大會新聞發言人張業遂表示,港澳台的投資,既不同於外資,也不完全等同於內資,有一定的特殊性;《外商投資法》不會影響現行港澳台投資法律的適用安排。
提高投資環境開放透明性
張業遂指出,人大正在審議的《外商投資法草案》明確規定,將對外商投資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制度,取消逐案審批制管理模式,對限制外國投資者進入的領域,將以清單的方式列出,清單以外都可以進入,陸外投資者享受同等待遇。
張業遂稱,這是大陸外商投資管理體制的根本性變革,將提高投資環境的開放透明和可預期性,為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提供更加有利的法律保障。此外,針對外國投資者普遍關心的「徵收和補償、知識產權保護、技術轉讓」等問題,草案中也做出明確規定。
人大史上最快的立法速度
《外商投資法草案》是為應對陸美貿易戰的產物,不到3個月就經人大常委會審議並接近立法,可能是人大史上最快立法速度。然而草案條文中並未納入香港、澳門、台灣,港澳台是否不再享有外資優惠,引發各界臆測。
對此,張業遂強調,港澳台屬於單獨關稅區,「來自港澳台的投資,既不同於外資,也不完全等同於內資,有一定的特殊性。」實踐中,對港澳台投資一直參照《外商投資法》進行管理。「制定《外商投資法》,不會改變國家對港澳台投資的法律適用安排」,相關制度還將修改完善,進一步為港澳台投資提供更加便利的營商和發展環境。
取代外資三法更符合需求
張業遂表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及《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合稱「外資三法」,為大陸擴大開放、積極利用外資提供有效保障。但外資三法難以適應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需要,因此希望用《外商投資法》取代外資三法,成為新時代利用外資的基礎性法律。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