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保羅訊】
本週一(11日),巴西共用單車公司Yellow開始在國內推出共用電動自行車服務。為測試公眾接受度,該公司選擇將聖保羅市(São Paulo)做為第一試點開始運營,運營範圍未來可能會擴展到其他城市和地區。
Yellow公司是一家致力於城市交通的巴西企業,他們是聖保羅首個引進無樁式共用電動自行車(無需特定停靠點,隨借隨還)的公司。起步價5黑奧,之後按照每分鐘0.4黑奧進行收費。
該公司是巴西第一家推出共用單車服務的平臺,使用者在使用完畢後無需將單車放回原地。電動自行車的使用方式與共用單車和滑板車相似,用戶在使用完畢後可將其停靠在Yellow公司共用應用中指定的任何一塊區域。
與該公司已推出的共用單車服務不同的是,單車的使用時間並無限制,而電動車只有每天上午8時至晚上21時之間可以共用使用。
每天上午,將會停放在指定區域內,使用者在使用之後可停放在附近專屬的停靠點。每晚Yellow公司會派人回收電動小黃車進行充電,維護以及清潔,然後在第二天重新投入給公眾使用。
該公司的創始人之一阿里爾•蘭布瑞特(Ariel Lambrecht)表示:“共用電動自行車在聖保羅市的初始運營範圍與滑板車相同,運營總面積為21平方公里。”
Yellow公司提供的共用電動車最高時速不超過25 km/h,這些電動小黃車不配備加速器,但有輔助踏板與感測器,當檢測到踩踏板活動時,會啟動發動機輔助單車的運轉。
Lambrecht同時解釋道,“用戶會感覺到踩踏板更輕並更容易加速。毋庸置疑,會像我們騎單車或玩滑輪車一樣的簡單好上手。”車身未配備加速器,僅可輔助用戶踩踏板騎行。
根據巴西交通法的相關規定,騎、乘電動自行車人員必須佩戴頭盔。
最大限速為25公里/時。
巴西國家交通部(DENATRAN)表示,目前Yellow公司推出的共用電動車可使用自行車的相關法律進行規範。電動車若配備有加速器,則應視同為輕便摩托車,使用規範也必須符合機動車的相關法律,如登記車牌和申請行車許可證。
正如其他運營小黃車的城市,可使用信用卡或現金進行支付。與手機話費充值相似,可在報亭,商店或其他Yellow的合作點完成支付,例如小食店購買充值,及時到賬。
Yellow是巴西首家推出無樁式共用單車的公司,於2018年8月2日在聖保羅首次運營,並在四個月內收穫了高達一百萬次的出行,遠超世界其他城市。在積極推進巴西區業務的同時, Yellow公司也將進一步擴展到其他拉美國家。
為了更好地,有戰略性地管理規制自行車和滑輪車的使用,“小黃車守護者”日復一日地奔走於城市,為用戶保證了更加舒適的出行,也優化了城市面貌。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