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和滑板車共用服務在巴西流行

【聖保羅訊】自行車和滑板車共用服務在巴西越來越為普及,環球新聞網站的調查顯示,在巴西13個州府以及首都巴西利亞都已經有自行車共用服務,較新出現的電動滑板車服務也已經遍及至少9個州府。

聖保羅是此類服務最先出現的城市,除了共用自行車之外,還有共用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等,這些服務也將擴展到其他城市。

地勢比較平坦或是有自行車道的城市,更便於此類服務的發展。但是這種交通工具的出現,也成為汽車、摩托車和行人之間的交通問題。經常可以看到人使用滑板車在汽車和行車中間行駛,因為使用很方便,所以沒有經驗的人也會嘗試使用,交通安全問題於是成了討論的話題。

“我當時在自行車道上,但是電動滑板車的刹車鎖死了,我一下子失去了控制,被甩出自行車道,摔在汽車車道上。”22歲的設計師卡洛琳娜說,事故發生在聖保羅市中心PAULISTA大道上。在PAULISTA大道上有專門的自行車道。

因為這起事故,卡洛琳娜身上有多處擦傷,摔掉了一顆牙齒,還有一顆鬆動。這已經不是她第一次使用電動滑板車,之前從來沒有出現過這樣的問題。

“我想自己不會再使用滑板車了,我認為他們的維修應該更完善一點。”她認為,事故的原因是電動滑板車出現了故障。

當時她使用的是SCOO公司的滑板車,他們的滑板車是白色帶有黃色點綴。

“我們的技術人員已經對該滑板車進行了檢查,沒有任何問題。在7個月的運營中,僅出現了這一次事故。”SCOO公司負責人馬克斯示,SCOO公司是唯一向使用者提供頭盔的電動滑板車公司。

目前還沒有關於共用自行車和電動滑板車事故的統計。與SCOO公司一樣,其他公司提供的共用交通工具都有保險。與GRIN公司合作的HDI保險公司稱,因為滑板車而提出賠償申請情況中,沒有一起是嚴重的事故。

儘管滑板車的車速比汽車和摩托車慢很多,但也足以對使用者造成傷害。聖保羅CLINICAS醫院的骨科專家提醒說,這些設備看起來好像是玩具,沒有任何傷害性,這容易給人們造成誤解:“你使用時會比較放鬆,沒有當回事,不像是摩托車,好像是玩具,很有趣,就會放鬆警惕。”

巴西交通法中沒有針對滑板車的規定,但是它也要受到交通法的限制。根據規定,此類交通工具不能在汽車道上行駛,但可以在人行道或是自行車道上使用,並注意速度限制。

在人行道上的限速不能超過每小時6公里,在自行車道上不能超過每小時20公里。沒有規定必須使用頭盔,但交通專家建議使用頭盔。同時,滑板車需要配有速度儀,喇叭、夜間前燈、後燈和側燈等。

對於自行車,如果不能使用自行車道,自行車需要在馬路車道右側行駛。有關自行車是否可以在人行道上行駛,每個城市的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各自設立相關的規定,沒有規定要求必須使用頭盔,除了電動自行車之外。有關自行車交通違章處罰的規定尚未開始實施,但是有可能從今年開始。

在聖保羅,共用車服務最為集中。ITAU銀行的自行車從2012年開始,第二年,BRADESCO銀行也推出了類似的服務。2018年小黃車來到聖保羅,之後還推出了電動滑板車。同一年,GRIN和SCOO公司也可以在城市提供滑板車。

去年年底,RIBA SHARE公司開始在城市提供共用電動摩托車,最新進入市場的是小黃車公司的自動自行車。

小黃車公司的自行車,每15分鐘收費1黑奧,是目前最便宜的選項。ITAU銀行自行車有多種付費選項,每次使用是2黑奧,每天使用是8黑奧,3天是15黑奧,包月是20黑奧,包全年是160黑奧。

BRADESCO銀行頭半個小時免費,之後每30分鐘收費30黑奧。

電動自行車啟動費是4黑奧,之後每分鐘收費0,40黑奧。

GRIN和小黃車公司的電動滑板車啟動費是3黑奧,每分鐘收費0.50黑奧。SCOO啟動費是1黑奧,之後每分鐘0.25黑奧。

RIBA SAHRE公司的電動摩托車,頭10分鐘使用收費是5,90黑奧,之後每分鐘加收0.59黑奧,需要有駕駛照才能使用。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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