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開放市場准入 台金融業春燕來

大陸《外商投資法》明確台商投資具體規定,對金融業台商來說是春燕飛來。圖為合庫銀福州分行一景。
2019/03/29 04:09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26日發布《關於為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提供司法服務的若干措施》,積極回應台胞需求和關切。

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8日在博鰲論壇表示,《外商投資法》配套法規中將對台灣與港澳投資做出明確規定。上海台商協會會長李政宏指出,李克強總理在博鰲論壇針對港澳台企業適用《外商投資法》的談話,不但讓廣大的台商吃下「定心丸」,談話中對未來市場的准入朝更開放的方向前行,對在上海深耕已久的金融業台商而言,似乎已經「真正嗅到春燕的訊息」。

李克強在針對《外商投資法》談話中強調,「過去實施的行之有效的政策不會改變,不僅如此,還要讓港澳台企業合法權益得到更有效保障」;他明確表示,中國將進一步對台灣與港澳投資放寬市場准入,擴大金融服務、高端製造等領域的開放;要不斷改善台灣與港澳民眾投資興業、和在大陸學習生活工作等環境的改善。

最高院36條措施惠台

李政宏指出,其實大陸中央對台政策一直都沒有改變,也就是希望與台灣同胞共同分享改革開放的紅利、逐步落實在陸經商、生活、就業、就學、創業台胞享受國民待遇的宣示。

除了是企業家,本身也是法學博士的李政宏舉例,像27日,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就公布了《關於為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提供司法服務的若干措施》,該措施不但明確了台商投資、財產以及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也允許台胞成為人民陪審員、書記員、特邀調解員等等,擴大了司法領域的交流與參與。

台商可建議開放領域

據了解,該《措施》文件從4個方面規定了36條措施,其中12條措施涉及公正高效審理案件,全面保障台灣同胞的訴訟權利;9條措施涉及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為台灣同胞提供優質司法服務;7條措施涉及加強司法組織機構建設,為服務台灣同胞進一步健全保障機制;8條措施涉及擴大台灣同胞參與司法工作,推動兩岸司法交流。

此外,李政宏表示,李克強總理還在演講中提到要多傾聽台商的聲音,並且基於兩岸一家親的情誼,要優先給予港澳台企業優惠待遇;所以,他建議,廣大的台商朋友多利用各地台商協會以及台企聯的平台,針對台商希望更為開放的領域,例如ICP(互聯網經營)執照的許可、大健康醫療或養老、教育培訓、台籍律師執業範圍擴大,以及台資旅行社取得境外遊執照等議題,提出建議。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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