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眾議院通過新法案 自殺自殘者或將受懲

【巴西利亞訊】巴西眾議院在3月28日的全體會議上批准通過了2018年第10331號法案,確定了自殺和自殘等自我暴力案件的強制報告制度,規定國內各醫療機構在發現該類狀況時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該法案由巴西公民和社會行動部部長奧斯馬爾•特拉(Osmar Terra)編寫,目前已交由國家參議院進行分析。

巴西國家通訊社3月28日報道,新法案規定,自殺或自殘者將被處以6個月至2年不等的監禁,相關部門應注重保護當事人的隱私。該法案還建議在全國範圍內建立自我暴力預防系統,並向公眾提供免費服務電話。

根據新規定,各醫療機構應將新法案內容告知專業陪護人員,並針對強制報告流程展開培訓。若案件涉及兒童或青少年,醫療機構還需報告監護人委員會。

自我暴力屬於危害公共健康的犯罪行為,可依照《聯邦保健法》(第6437/77號法律)的規定進行懲處。在進行強制報告時,如有必要可參照《傳染病監測法》(第6259/75號法律)的相關規定。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image_print列印文章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