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新文化激勵法:單項集資上限100萬

【巴西利亞訊】巴西國家公民部(Ministério da Cidadania)部長奧斯瑪爾•特拉(Osmar Terra)本週一(22日)通過社交網站“臉書”(Facebook)直播向公眾表示,原“文化贊助法”(Lei Rouanet)現已正式更名為“文化激勵法”(Lei de Incentivo à Cultura),法令中的部分條款也有所改動。根據新規定,除特殊活動外,巴西每個文化贊助項目的集資上限均由6000萬黑奧減至100萬黑奧。此外,還提高了文化活動免費門票的比例。

巴西國家通訊社4月22日報導,法令中有變動的條款均會在本週三(24日)的聯邦政府官方公報中發佈。新條款自發佈之日起生效,無需經過國會審批。

根據新法令的規定,每個文化專案的集資上限由6000萬黑奧減至100萬黑奧。若同一家企業提出多個集資項目,則該企業每年所有專案的集資總額不得超過1000萬黑奧(原上限為6000萬黑奧)。

法令還規定在一些特殊活動項目中,集資限額有所不同。例如,亞馬遜州(Amazonas)的Parintins民俗節(Festival Folclórico de Parintins)和南里奧格蘭德州(RS)格拉馬杜市(Gramado)的聖誕燈節(Natal Luz)等大眾節日活動的集資限額比普通專案略高,為600萬黑奧。此外,文化遺跡修復項目、小型城市中劇院和電影院的建設工程、博物館和樂團等非營利性機構的年度計畫等專案的集資也可超過100萬黑奧,但政府目前並未公佈該類活動的具體集資上限。

特拉部長表示:“通過新法令,我們可以優化資源配置,用同樣的資金向更多的文化活動和藝術家提供支援,為更多有天賦的藝術新人提供發展機會。”

根據新條款,國內文化活動的免費門票比例由10%增至20%到40%,普通門票價格由75黑奧減至50黑奧。除此之外,法令還鼓勵國有企業在除聖保羅州(São Paulo)和里約熱內盧州(Rio de Janeiro)以外的25個州府和地區發展文化專案,以分散目前集中在這兩個地區的文化資金。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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