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從新聞搜尋賺了47億美元,但新聞業卻沒有相等的收益。
2019/06/10 18:30

新聞媒體聯盟(News Media Alliance)週一發布的研究顯示,最大的搜尋引擎谷歌(Google)通過新聞搜索,就在2018年賺了47億美元(1476.5億新台幣),這相當於2部熱門電影「復仇者聯盟3、4」的票房收益,而且這還只是保守估計。
紐約時報(NYtimes)報導,新聞媒體聯盟總裁兼首席執行官大衛‧查文(David Chavern)表示
,谷歌從新聞的收益達到47億美元,相當於最近兩部「復仇者聯盟」電影的總票房,也比任何職業運動隊的價值都要高,幾乎與全美國新聞業去年數位廣告總收入的51億美元等量齊觀。
然而,谷歌的新聞並不自產,而是來自全美各地有2000多家報紙、新聞台,因此創造谷歌流量的新聞工作者們,理應有權分享這47億美元。
新聞媒體聯盟正在參與眾議院小組委員會,說明大型科技公司與媒體的相互關係的研究,查文說,他希望這項研究能夠催生「新聞競爭和保護法」,該法案有得到了參議院和眾議院的兩黨支持,包括眾議院司法機構反托拉斯小組委員會的主席和成員。
查文表示,「新聞是維持公民社會的重要內容形式,每個人都明白,如果新聞業消失,那對於我們能否維持共和民主自由制度,是一個可怕的結果。」
新聞媒體聯盟委托經濟諮詢公司「關鍵石戰略」(Keystone Strategy)的研究報告,關鍵石戰略 於2008年開始分析谷歌的新聞搜尋與獲利,在2008年谷歌新聞就帶來了1億美元的收益,而且一直成長。新聞是谷歌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查詢中大約40%的點擊是針對新聞的,但是新聞業很難從這麼龐大的網路流量得到什麼收益。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