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輕金融訴訟負擔 北院啟動轉介機制

台北地院金融消費爭議案件轉介合作機制今日揭牌正式啟動。
2019/06/12 11:57

隨著社會經濟活動變遷及新型態交易出現,金融訴訟、保險糾紛案件急遽增加,除增加法官工作負擔,導致案件延滯,難以滿足人民追求速度、效率的需求,司法院為強化迅速解決消費者金融爭議,擴大訴訟外紛爭解決(ADR),選定台北地方法院和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合作試辦,今(12)日在北院揭牌,啟動金融消費爭議案件轉介合作。

司法院指出,當人民權利難以迅速實現而對司法的信賴漸失,可能危害社會秩序的重建與安定,擴大訴訟外紛爭解決(ADR) 機制處理私權糾紛,已成為世界各國的潮流,金融消費爭議案件轉介合作,採ADR機制也是基於如此考量。

司法院民事廳事李國增表示,未來諸如金融服務業者的商品、服務;銀行的投資連動債、TRF、信託等,以及保險理賠,如一般意外險、交通事故汽車車體險、投資型保單等保險糾紛,還有證券期貨、股票等,如果產生紛爭,經台北地院為民服務中心,受理民眾有關金融消費爭議相關紛爭的訴訟輔導諮詢時,可以將個案轉介至金評中心,由專人專線協助解決紛爭,以有效降低金融消費者處理金融消費爭議案件的成本及時間。

李國增強調,以保險糾紛為例,如金評中心認定保險公司該理賠,且金額在100萬元以下,保險公司不能拒絕,金評中心不只是調解,還具有仲裁的功能,這樣民眾就不用打很久的官司,迅速得到權益的保障。

台北地院也指出,以2009年連動債爭議案件為例,大部分都進入法院審理,後來出現見解不一的情況,但2017年TRF人民幣遠期契約爭議案件,金融評議中心處理290件,調成272件,僅少數案件進入法院審理。金融消費案轉介合作機制啟動,有助民眾迅速解決紛爭。

轉介金評中心處理的優點包含專業、免費和迅速,司法院期藉由轉介合作機制之建立,加強民間型ADR機構協助民眾解決紛爭之功能,並視試辦成效,評估將此一合作模式推展至其他地方法院之可行性,以疏減訟源並提升審判效能,增進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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