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6
財產沒申報 還經法院判決脫手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不單只查國民黨!行政院黨產會近日調查發現,「中國民主社會黨」在不當黨產條例通過之後,鑽法律漏洞將名下一棟三層公寓,透過法院判決方式脫手變賣,十幾名黨員平分近千萬元款項,從未向黨產會申請許可。

黨產會指出,中國民主社會黨台灣省黨部原持有台北市松山路上,一棟二、三、四樓公寓及持份土地,來源為前民社黨主席李緞、高經綸於一九七二年八月的贈與。
黨產會委員表示,二○一六年不當黨產條例通過後,民社黨是最早向黨產會申報財產的政黨,但申報項目中沒有松山路這一筆財產。
「在黨產條例通過後,才賣公寓分錢!」委員指出,從法院及地籍資料得知,民社黨出售不動產拿到訂金後,就擺爛不履行契約,買方因此到法院控告民社黨,台北地院判決「授權移轉登記」,買方也根據法院判決將尾款交付給民社黨,順利完成交易。
而民社黨賣掉該筆黨產後,款項竟是十幾個人將錢分了。
委員質疑,民社黨申報財產漏了這一筆,交易手法像在規避黨產條例,因為經法院判決標的是可以處分。
賣黨產收入應屬於政黨,必須向黨產會申報,動用也必須經過同意,後續會調查釐清整起交易。
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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