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議會退回殯葬條例修正提案

頭份市玉寶文創納骨塔案充滿違法疑慮,議會臨時會透過表決退回苗栗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16條修正提案。
2019/08/15 04:10

頭份市玉寶文創納骨塔案遭居民抗爭20多年,認為此案充滿違法疑慮,鑒於殯葬設施觀念因時代文化變遷,苗栗縣議員曾玟學提案修正苗栗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14日於苗栗縣議會臨時會進行表決,經過熱烈討論以10人贊同、17人反對,退回修正提案。

曾玟學指出,納骨塔距離醫院、學校、水源保護區等只有幾百公尺,鄰近住家更引發居民反彈,且業者從未善盡與里民溝通責任一昧申請啟用,因此提案修正苗栗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16條,增加啟用時須檢送縣府文件,需有符合殯葬設施啟用申請當時相關距離規範之文件證明,讓殯葬設施相關法令也能與時俱進。

議員徐功凡對修法提案持反對意見,他表示,內政部2008年函釋,台灣省政府時代核准設置的殯葬設施啟用,按程序從新、實體從舊與法不溯及既往原則,強調縣府已依法行政。另,議員黃芳椿、鄭秋風則擔心若因個案修法影響業者權益,恐將面臨國家賠償疑慮。而正反兩方皆認為縣府應督促業者妥善與地方居民溝通。

縣府民政處長彭基山強調一切依法行政,若業者申請啟用定會依照相關規定程序審查。14日苗栗縣議會議長鍾東錦裁定舉手表決,結果以10人贊成、17人反對,決議將修正提案退回。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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