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台商協會副會長蔡世明律師。
2019/09/29 04:09


大陸《外商投資法》即將於2020年元旦實施,將取代原本的外資三法,雖然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說,港澳台投資可以參照或者比照適用《外商投資法》,但經濟部投資業務處處長張銘斌指出,《外商投資法》是否完全適用於台商尚未明朗,台商仍需留意。
上海市台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副會長蔡世明律師表示,距離《外商投資法》正式施行尚有4個月時間,此時台資企業應觀察中國大陸如何將框架性、原則性條款為主體之《外商投資法》,制定何種細緻且具體的配套方案,尤其是台資企業在5年過渡期間是否有調整股東協議或公司章程之需求,以順利銜接至《外商投資法》下之外商投資管理體制。
經濟部投資業務處為協助台商因應中國大陸最新投資風險,日前舉辦「台商投資實務研討會」,提醒台商因應美中貿易衝突、《外商投資法》施行及台商在中國大陸日益升高的人身安全問題等影響。
投資處長張銘斌於致詞時指出,美中貿易衝突持續升溫,在中國大陸之外商調整營運基地及台商回台投資已成趨勢,加以中國大陸剛通過《外商投資法》,是否完全適用於台商尚未明朗,台商在中國大陸投資風險急遽升高。
由於過去台商在大陸成立的公司是依據《三資企業法》成立的企業組織及型態,未來為符合《外商投資法》之要件,應與合資或合作夥伴重新協商合資或合作條件,蔡世明就指出,為因應《外商投資法》現有台資企業有必要進行組織再造,增資或轉讓股權,以符合該法要件。
另外,蔡世明強調,台資企業作為「特殊內資」,完全比照《外商投資法》實在有矛盾之處,他覺得長期大陸政府要考慮修《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並融入惠台政策的可行性。
經濟部投資業務處科長林美杏指出,將透過經濟部「台商聯合服務中心」,提供相關專業法律諮詢及協助,以維護台商合法權益。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