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巴西僅24%城市具備理想型反腐敗系統

巴西反腐敗研究所(Instituto Não Aceito Corrupção)近日公佈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巴西部分城市缺乏識別和懲治腐敗行為的機構。

巴西“exame”網站10月27日報道,本次調查是在聖保羅大學經濟管理和會計學院(FEA/USP)研究小組的幫助下進行的,根據“資訊獲取法”(LAI)對全國常住人口超過2萬且擁有社會交流通道的1037個城市發放了居民調查問卷。

問卷中包括“市內是否存在監察員和舉報中心”、“是否存在具有監察功能的機構和法律”以及“是否存在針對公務員的道德規範和廉政計畫”等問題。

聖保羅市檢察官、聖保羅大學法學博士羅伯托•利維亞努(Roberto Livianu)表示:“國際上普遍認為,改善內部反腐敗系統是避免腐敗的重要因素之一。”他從事該類研究的時間已長達23年,目前擔任反腐敗研究所的所長。

調查結果顯示,僅三分之一城市的居民做出了回饋,回饋數據足以作為具有統計意義的樣本,但這可能代表當地政府缺乏透明度。尤其在羅賴馬州(Roraima)和皮奧伊州(Piauí),所調查城市均毫無回饋。

此外,數據的統計結果也非常令人失望,因為僅有24%的受訪城市存在理想的反腐敗系統。在首府城市中,該項比例升至41%。一般來說,較大的城市居民回饋也較多,城市中的反腐敗系統也越完善。

儘管聖保羅州(São Paulo)在國內具有重要經濟地位,但該州的表現並不突出,受訪城市中擁有理想型反腐敗系統者所占比例與全國平均值(24%)完全相同。

利維亞努表示,由於監察員是一個舉報通道,所以該類職位更容易設置,經常被作為建立反腐敗系統的第一步。然而,僅具有監察職位是不夠的,反腐敗機構在行使職權時必須足夠獨立和自治,不可輕易被取代。

編輯 / 王子眀

【巴西華人資訊網】

image_print列印文章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