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保羅市政府於本週四公佈了使用數碼平臺的電動滑板車的新規定。在這些規定中包括限定最高時速不超過每小時20公里,並確定了其使用的範圍。
新規定還中還包括向經營公司每次行程收取0.20黑奧的費用,以及每個月每部滑板車30黑奧。並要求公司提供滑板車停車地點。
在今年8月份時,市政府曾公佈了一項臨時規定,此次的新規定是對當時臨時規定的調整。在5月13日,市政府曾公佈了一項有關滑板車的規定,新的規定將取消之前的規定。
共用滑板車公司將有60天的時間適應新規定,否則將會受到罰款。
新規定中內容包括:只可以在自行車道使用滑板車,或是在最高時速限制為每小時40公里的道路使用滑板車。
滑板車的最高時速限制不超過每小時20公里。在使用者的頭10次使用中,最高限速不能超過每小時15公里。
18歲以下者不得使用滑板車
滑板車上必須配套有車速表、響鈴和夜視反光帶等。
滑板車只限單人使用,不可以帶另外的乘客、動物,或是超過5公斤的貨物。
滑板車公司必須設定專門的停放地點,不可以在停放地點以外的地方放置。
在此之前,市政府曾提出要求使用者配帶頭盔,但是這一規定被法院禁止。
編輯 / 王子眀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