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保羅市政府規範共用電動滑板車再出新規,將按服務次數及按月對供應商收費,行駛速度上限為時速20公里,未成年人不得使用

據巴西媒體報導,聖保羅市政府本週四(10月31日)在市政府公報上發佈了新市令,對共用電動滑板車服務進行了規範。 例如規定了每小時20公里的速度上限及指定的停放地點。

按此新規,共用電動滑板車提供商公司按每次服務,需繳費0.20雷亞爾給市政府,此外,市政府對每輛電動滑板車每月收取30雷亞爾的固定收費。

電動踏板車共用服務提供商將從本週五(11月1日)起有60天的時間來遵守新規。不遵守規定的公司將被罰款。

按此新規電動滑板車只能用於市政府指定的自行車專道,最高許可時速40公里的街道以及指定用於休閒的街道。並禁止未滿18歲的使用者使用電動滑板車。

此外,電動滑板車應在設備前後,側面裝有速度指示器,鈴鐺和夜間信號燈。僅限個人使用,禁止搭載乘客,動物和超過5公斤的重物。

編輯 / 王子眀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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