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五條」寫入中共四中全會重大決定中。
2019/11/05 22:27
中共今公布四中全會上通過的《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下稱決定)。其中把年初「習五條」內容寫入全會的重大決定中稱「在確保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前提下,和平統一後,台灣同胞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等將得到充分尊重,台灣同胞的私人財產、宗教信仰、合法權益將得到充分保障」。而此段則一字不差照搬習五條內容。
中共官媒新華社晚間發布10月31日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的《決定》全文,共15個部份,提到港澳台在第12個部份,為「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推進祖國和平統一」。
內容全文為:
堅定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全體中華兒女共同願望,是中華民族根本利益所在。推動兩岸就和平發展達成制度性安排。完善促進兩岸交流合作、深化兩岸融合發展、保障台灣同胞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團結廣大台灣同胞共同反對「台獨」、促進統一。在確保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前提下,和平統一後,台灣同胞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將得到充分尊重,台灣同胞的私人財產、宗教信仰、合法權益將得到充分保障。
此外,《決定》還指,必須堅持「一國」是實行「兩制」的前提和基礎,「兩制」從屬和派生於「一國」並統一於「一國」之內。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管治,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維護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絕不容忍任何挑戰「一國兩制」底線的行為,絕不容忍任何分裂國家的行為。
《決定》重申,健全中央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特別行政區行使全面管治權的制度。完善中央對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任免制度和機制、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解釋制度,依法行使憲法和基本法賦予中央的各項權力。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支持特別行政區強化執法力量。健全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對中央政府負責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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