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觀看各種清代影視劇時,經常會發現有“九品芝麻官”這樣一個人物形象的塑造。似乎這個芝麻官縣太爺就是官員的最低一級。那麼,清代在縣以下怎樣實行基層社會的治理呢?一起來瞭解一下吧。

一、政府治理
縣官系統是清代正式官僚機構的最低一級。縣的長官是知縣,簡稱“縣令”。縣令所掌管的權力與需辦理的事務很雜,包括地方行政的政治職能、收繳賦稅的經濟職能、審理案件的法律職能、興辦教育的教育職能。即《清史稿》所記載的:“知縣掌一縣治理,決訟斷辟,勸農賑貧,討猾除奸,興養立教。凡貢士、讀法、養老、祀神,靡所不綜。”縣太爺一般是科舉考試優勝的舉子,對於地方行政相對生疏,這就需要找職業的助手來幫忙,這個群體就是師爺。師爺在清代是一個特殊的群體,他們精通於法律斷案和錢谷倉庫之事,從而服務於縣政府。但他們不屬於政府的編制人員,是縣太爺私自招聘的助理。師爺中以紹興師爺最為知名,幾乎壟斷了清代的師爺行當。以至於紹興話都成了清代官場中的流行語。

縣令之下,設有縣丞和主簿,分管錢糧、戶籍、徵稅、巡捕、河防等事。但這些吏員沒有定額,是根據實際需求來設置的。同時,清代以後縣政府出現了不同名目的佐雜官,負責到鄉里徵收錢糧賦稅,統計戶口。他們相當於政府辦事員,是縣政府直接與鄉里接觸的吏員。此外,清代各縣一般都設有儒學,設置教諭一人,訓導一人,掌管本縣的教育工作。
清代基層社會以制度配合縣政府治理的,那就是裡社、保甲制度。裡社制度是一種鄉里組織制度,一般以110戶為一裡,一裡中糧多丁多的十戶輪流擔任裡長,每年一輪換。剩下的100戶為十甲,並從每甲中推選甲首一人,輔助治理。保甲制度是一種基層軍事組織制度,所謂“戶給印信紙牌一張,書寫姓名、丁男口數於上。出則證明所往,入則稽其所來……十戶立一牌頭,十牌立一甲投,十甲立一保長”。保甲要負責基層治安,包括巡邏、鄉約月講,祠堂集會安保等。到了清中後期,保甲制度的職能又開始往人口統計方面變化。
二、鄉紳治理
清政府縣以下的行政設置並不像我們今天這樣完善,那靠誰來維持基層社會的穩定呢?答案就是鄉紳,鄉紳,又稱縉紳,是明清時期活躍在全國各地鄉村的特殊社會階層。鄉紳這一群體出現於明代中期以後。清代有個叫王有光的士人曾講:“縉紳者,小民之望也。果能身先倡率,則民間之趨事赴功者必多凡屬本籍之人,不論文武官員,或見任或家居,均當踴躍從事,爭先墾種。”

鄉紳群體與官僚群體存在密切的聯繫。他們的構成主要分以下三類:在官僚系統內,但在鄉休假的官員;退休後離職的官員;曾在科舉考試中獲得功名和學銜,但未入仕的官員。由於中國古人的鄉土觀念,所以他們始終掛念著自己的家鄉,在離官之後都會落葉歸根,返回自己的鄉族村落。他們與鄉里鄉親有著共同的利益,所以他們會主動維護鄉村、宗族以及鄉民的利益。他們曾經是官,又是有文化的讀書人,傳統社會的鄉民對他們無限仰慕,會聽從他們的安排與指示。同時,因為他們都是科舉制下的士子,科舉制下形成的知識體系,以及儒家培養的忠君愛國情操,使他們在情感上對大清和皇帝持強烈擁護態度。因此政府也對他們治理鄉下而放心,授予他們一種非正式的權力。

中國自古以來就強調血緣宗族,一般聚族而居,而鄉紳由於其政治地位、經濟地位和文化地位,一般是宗族的族長,他們便有管理整個宗族乃至整個鄉里社會的權力和義務。在鄉村社會,鄉紳作為掌握文化的知識份子階級,便具有了制定和解釋鄉規民約的權力。由於中國古代沒有專業的律師,所以鄉紳還要負責鄉里裁斷紛爭和調解訴訟案件。鄉紳還負責鄉族的教化和教育任務,他們在鄉里創辦私塾、書院和義學,而且經常會參與到授課活動中,為鄉族培養更多的人才。
三:禮儀教化
鄉里自治還有一個重要工具就是儒家禮儀在鄉民社會的應用。儒家禮儀雖然源自西周,卻並未被歷代王朝所重視。儒家的“禮”適用人群為君子,即我們所熟悉的“禮不下庶人”。但到唐代,門閥士族已經衰落漸漸走向滅亡。於是“禮不下庶人”的局面發生了變化。唐玄宗開元年間,在《開元禮》中最初出現了為庶民制定的禮儀。到了宋代以後,這種為小民制定的禮儀漸漸嚴密起來。統治階級開始重視通過以禮進行基層社會的治理,核心思想是移風易俗提高民眾的教養。

到了明代,在制度設計層面,致力於將民眾納入王朝的禮儀體系。明成祖朱棣曾高度推崇《家禮》,認為其僅次於朱熹的《四書章句節注》。到了清代,更是強化禮治思想,認為禮是社會和思想的核心價值。以禮制思想為指導,貫徹在鄉民的日常生活中,強調宗族內部的祭祀祖先等禮儀實踐,重視婚喪嫁娶等日常典禮。如果有鄉民違反禮儀,就會收受到嚴重的輿論譴責,甚至受到鄉規民約的懲罰。以致到了魯迅先生生活的年代,他發出了中國基層社會“禮教吃人”的譴責之音。

文史君說:
清代基層社會治理與我們今天基層治理大有不同。中國古代設置的最低一級的政府為縣,縣令是最低一級的政府官員。縣令行政依靠他們的幕府以及其下面的吏員。縣以下制度性的治理,主要靠裡社和保甲,但這些機構實際發揮不了很大的作用。天高皇帝遠,由於古代條件限制,行政能力低下,所以基層治理主要靠鄉紳。鄉紳出身于官,因落葉歸根的鄉族觀念離官後回歸鄉族,憑藉其威望治理鄉民。而在日常治理中,傳統的禮教成為一個重要的手段。所以有學者作出這樣的總結:“皇權不下縣,縣下靠鄉紳。”直到民國時期,隨著社會的轉型和變革,鄉紳才退出了基層治理的歷史舞臺。
編輯 / 宋子榮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