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參議院12日通過象徵性投票批准一項新法案,規定香煙銷售點不得投放煙草製品的宣傳廣告,並禁止在煙草製品中添加調味劑。根據現行法律,聯邦政府已禁止銷售點投放與香煙、小雪茄、雪茄、煙斗及其他煙草或非煙草製品相關的宣傳廣告,而新法案還將禁止銷售點使用香煙自動售貨機。新法案還需通過眾議院批准,法案內容可能會被修改。
新法案還將車內(有18歲以下未成年人情況下)吸煙行為定義為嚴重違規行為,違規者將面臨懲罰。此外,針對煙草製品的廣告、促銷和贊助活動也被全面禁止。
根據法案內容,政府將禁止國內商家進口和銷售添加調味劑或帶香味的煙草製品。此舉旨在抑制年輕人群體對該類產品的消費。
法案還要求更換產品外包裝。根據政府的現行規定,香煙及其他煙草製品的外包裝應帶有健康警示資訊。製造商可在包裝盒正面35%和頂面35%的區域內印刷品牌標識,而背面100%、一個側面100%和正面30%的區域應用於印刷警示資訊及圖像。
新法案由參議員若澤•塞拉(José Serra)編寫。他曾於2009年擔任聖保羅州(São Paulo)州長時發佈州法令,禁止居民在公共場所吸煙,並取消了商業和工作場所的“吸煙室”,有效遏止了酒吧、餐館、夜店、學校、博物館、購物中心、商店和公共辦公區等地的吸煙行為。
他說道:“禁煙令的推行在整個社會和煙草行業中受到嚴重阻礙,政府花費了將近五年時間進行調整。今天參議院給出了明確的態度,巴西人的健康是最優先事項。”
編輯 / 王子眀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