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人士在廣州購房 僅需提交身份證和通行證

港澳人士在廣州購首套住房 僅需提交身份證和通行證。
2019/12/18 14:06

針對近日港澳人士在廣州購房限制放松的消息,廣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證實,從12月16日起,港澳人士在廣州各區購房,無需再提供學習、工作、居住證明,僅需提供港澳身份證和通行證,並滿足境內無房的條件,即可購買且只能購買一套住宅。

廣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表示,實際操作從16日已經正式開始實施。今早(18日),廣州市不動產交易登記中心接受記者查詢時已確認此事,同時還做補充,表示港澳人士購房的前提條件是境內無房,也就是說不單是廣州市內無房才可以購買。據了解,此次新政執行是實務先做,但辦事指南還沒出來,後續省住建廳會出政策解讀,市住建局出會議紀要。

廣州在2018年已取消了外籍人士(含港澳台)居住和工作證明滿一年的限制,提供相關學習、工作、居住證明以及單位證明,明確在廣州無住房且經過審核,即可購買1套自住住宅。其中,港澳台、華僑,只需要提供學習、工作、居住證明,不需要單位證明。

此次針對港澳人士,廣州則進一步放寬了購房限制。這將極大的縮減了港澳人士的購房流程,同時也提高了政府的辦事效率,港澳人士購房可行性又進一步提高了。

此前規定,港澳台居民和華僑在穗購房要求共有3個。分別是在本市工作、學習和居留的證明(原件);書面具結購買商品住房用於自住並承諾在境內無其他住房;並且在廣州只能買一套。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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