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計畫在2020年初在提交給國會的行政改革方案中,提出一項法案,將建立和規範工作表現不佳而解雇公務員的程式。該措施將促使公務員評估過程更加嚴格。受其他國家的啟發,將由多人組成一個合議機構,該機構可以發佈解雇指令。
通過規定只有在合議庭機構同意後才能解雇公務員,這將避免因政治迫害而受到指控。在作出決定之前,該機構有權利用各種資源進行調查瞭解。
經濟部表示,這一舉措的目的不僅是懲罰失職人員,還提供給他們改善服務品質的機會。因為在作出最終決定之前,失職的公務員將收到警告,指出他工作表現不佳的事由,以及需要改進的地方。
參議院已經在討論一項有關公務員的法案。但是,蓋德斯(Paulo Guedes)團隊希望能夠採用他們自己的提案。
蓋德斯團隊認為,如果不修改憲法,那只要對憲法中規定的通過行政程式解雇公務員的條款進行細則規範,就可以對在職的公務人員產生影響。
另一種方式是修改憲法,即明確指出工作表現不佳可能會被解雇。在這種模式下,只有新的公務員才會受到影響。
編輯 / 王子眀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