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週三(1日)起,無故解雇員工的雇主不需要向政府支付工齡保障基金(FGTS)10%的額外罰款。
通過修訂889號臨時措施(MP899),這項費用被正式取消。此外,該臨時措施還將工齡保障基金取現金額從500黑奧增加到998黑奧,並新增了“生日取現”(即生日月份可以領取工齡保障基金)。
雇主需要直接向無故解雇的員工支付工齡保障基金40%的罰款,這一規定沒有改變。
2001年6月,時任總統卡多佐(Fernando Henrique Cardoso)設立了工齡保障基金10%的額外罰款,用來彌補薩爾內(Jose Sarney, 1985-1990)和科洛爾(Fernando Collor, 1990-1992)政府經濟計畫導致的工齡保障基金的漏洞。
由此,公司因無故開除員工而需要支付的額外罰款由工齡保障基金的40%增長到50%。但是這新增的10%不會進入員工的口袋,而是進入國庫。
這一罰款本應在2012年6月到期,當時由經濟計畫導致的最後一部分債務已償清。
然而,取消10%的罰款需要發佈臨時措施和國會的批准。
國會議員莫塔(Hugo Motta)也提到了這項罰款的取消。
對政府來說,取消10%的罰款將使聯邦支出上限得到喘息。
這是因為,當從財政部的帳戶轉到工齡保障基金帳戶時,這筆錢會被視為政府支出,算入支出限額。
經濟部認為,在2020年,取消10%的罰款將為政府支出上限帶來61億黑奧的喘息空間。然而,這項措施能產生的最終效果是56億黑奧。
今年政府預算將有69.69億黑奧的喘息空間。公務員體系預算支出的縮減在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編輯 / 王子眀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