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病人拒絕隔離造成傳播可定罪!

據報導,全國上下齊心抗擊疫情之時,卻有人為疫情防控工作“添堵”。違反隔離規定妨礙公務被判刑;女子自稱醫院領導拒戴口罩被暫停職務……類似危害公共安全的社會事件層出不窮。

為此,國家各部門聯合印發《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為依法處理此類事件提供依據。

多部門:疑似病人拒絕隔離造成傳播可定罪

最高法、最高檢等多部門聯合印發《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①已經確診病人、病原攜帶者,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並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②疑似病人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並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

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這意味著,如果故意傳播突發傳染病病原體,最高是可判死刑的。

違反隔離規定妨礙公務被判刑9個月

江省湖州市南潯區人民法院9日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了一起涉疫情居家隔離人員妨害公務案,被告人王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這是浙江省首例宣判的,居家隔離人員違反居家隔離規定、妨礙公務案件。2月2日上午,湖州市南潯區舊館鎮工作人員進行疫情防控巡查時,發現居家隔離人員王某某有違反居家隔離規定、擅自外出的行為,遂對其進行勸導,要求其遵守居家隔離規定,但王某某不予配合,並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執。後舊館派出所社區民警朱某某到場協助開展勸導工作,王某某仍不配合,並用手攻擊朱某某,抓傷朱某某臉部、頸部。

當日,本案被告王某某被帶至派出所接受調查,並被刑事拘留。2月6日,湖州市南潯區人民檢察院作出批准逮捕決定,並於9日以王某某涉嫌妨害公務罪向湖州市南潯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湖州市南潯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間,以暴力方法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公務,且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公務的人民警察,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並依法從重處罰,遂作出有期徒刑九個月判決。

女子自稱醫院領導拒戴口罩官方通報:已被暫停職務

近日,一段“一醫院領導拒絕戴口罩,途經卡點引發爭執”的視頻引發網友關注,河南省鄭州市委宣傳部微信公眾號9日發佈通報稱,該醫院領導已被暫停職務。

2月8日晚8時許,一女子駕車途經河南新鄭龍湖鎮雙湖大道卡點時拒絕戴口罩,並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執。

該女子自稱河南新鄭某醫院領導,情緒激動,卡點工作人員多次要求其戴口罩,女子多次拒絕,連說16個“我不戴”。隨後,該女子給一位張姓局長打電話,掛完電話,女子離開卡點返回。

對於此事,河南省鄭州市委宣傳部微信公眾號9日發佈通報稱,該醫院領導已被暫停職務。

通報稱,新鄭市委對此事進行了初步調查核實。據瞭解,2月8日22:00,新鄭市第三人民醫院副院長楚明輝從集中留觀隔離點結束工作返家途中,在龍湖雙湖大道疫情卡點接受檢查時,與卡點工作人員發生爭執,拒戴口罩,存在不當言行,造成了不良影響。新鄭市衛健委已經責成新鄭市第三人民醫院暫停楚明輝副院長職務。

通報並指,新鄭市紀委監委已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調查結果及時向社會公佈。

兩高兩部:這10類妨害疫情防控行為要嚴懲!

編輯 / 王子眀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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