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西勞工法大力的保護勞工權利,其中就包括如果雇主公司辭退員工話,員工可以和國家領取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巴西政府預計將在未來幾周內,對失業保險分期付款的社會保障費率進行監管,如果監管相關法律通過後,領取失業保險金福利的被解雇工人需要支付相關社會保障費率,費率為失業保險金的7.5%至9%之間。
巴西社會保障和勞工事務特別秘書長布魯諾表示,政府需要具體說明,如何將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者歸為社會保險的被保險人,該措施對於確定將支付社會保障費率是必要的。因為今天工人可以按不同的方式為社保做出貢獻,包括作為雇員,作為個體微型企業家和作為個體經營者。每個模態都有不同的比率。
由於法律沒有具體規定失業者的社保貢獻形式,因此需要通過法令對其進行規範,即法令必須明確規定失業保險金領取者曾經作為雇員支付過社保。
截至本月,INSS社保的費率從7.5%到14%不等,具體取決於工資收入範圍。由於失業保險金的最高額度為1,813.03巴幣,因此必須按照以下兩個較低的範圍繳納社會保障費率:7.5%(1,045.00巴幣以下的失業保險金)和9%(1,045.00到1,813.03的失業保險金額)。
以上的稅收措施面臨國會抵制,因為議員更傾向於具有選擇性的稅負,失業者在獲得保險的期間可以選擇是否向INSS供款。為捍衛這一措施,政府辯稱,繳納會費使得可以提早申請退休。
編輯 / 王子眀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