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環保局補助幼兒園裝置空氣監測系統。
2020/03/29 04:10
為推廣幼兒園及托嬰中心透過室內空氣品質監測設施即時監控,搭配全熱交換器、新風系統或空氣清淨機等改善設施,苗栗縣環保局推動補助設置二氧化碳及細懸浮微粒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空氣品質改善設施,單一場所最高補助3萬元。
環保局指出,根據「苗栗縣室內空氣品質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改善補助計畫」,單一場所補助金額最高達3萬元,總補助金額為45萬元,申請補助者,須併申請自主管理認證標章,以達雙重效益,即日開放申請,額滿為止。
環保局表示,各項補助設施限申請1台,連續自動監測設施規格,須符合計畫規定,空氣品質改善設施包括新風系統、全熱式交換器、空氣清淨設備、抽排風設備等,申請單位可依自身場域需求擇一。
另外,環保局建議幼兒園及托嬰中心申請3級自主管理標章,門檻較低,容易取得,申請單位應先詳閱補助計畫及自主管理標章申請規定,避免申請文件缺漏或不符規定。
環保局長陳華盛表示,為讓申請單位有機會取得標章,並進一步了解補助計畫,將於3月31日上午9時於環保局4樓禮堂,舉辦自主管理標章說明會,歡迎轄內幼兒園及托嬰中心參與。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