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西聯邦最高法院(STF)大法官梅洛(Marco Aurélio Mello)下令要求總檢察院(PGR)分析有關總統博爾索納羅(Jair Bolsonaro)的犯罪報告。該命令是由大法官於上周五下達的,並在本週二(31日)在最高法院上公佈。
由聯邦議員洛佩斯(Reginaldo Lopes)在本月25日上交至STF的請願書中,他要求聯邦最高法院就總統博索納洛在新冠大流行期間發佈的“不負責任的聲明”對他提出指控。
在巴西,只有總檢察院有權對在任期間的總統提出指控。目前總檢察院已經向聯邦最高法院要求向眾議院授權進行調查。在眾議院中必須獲得三分之二的贊同票才能批准調查。然後再由聯邦最高法院對調查進行審核,最後由法官們進行投票來決定總統是否作為被告,並罷免總統職位180天。
根據請願書中的內容,博爾索納羅的“不負責的聲明”構成了《巴西刑法》第268條所規定的罪行,該條罪行為“違反政府旨在防止傳染病的引入或傳播的決定”,並規定除了罰款以外,還需監禁一個月至一年的時間。
請願書中還提到了世衛組織(WHO)和巴西衛生部提倡的社會隔離,稱博爾索納羅的行為違反了“旨在防止傳染病傳入或傳播的政府決定”。
請願書還列出了巴西總統關於新冠大流行的一系列聲明和行動,簽署該請願書的律師們表示這些聲明和行動是“不負責任的”。這其中包括:
博爾索納羅拒絕撤回位於武漢(作為第一嚴重疫區)的巴西公民。(後來,聯邦政府協調了一項行動,將該團隊帶回巴西);
總統刻意用“幻想”、“歇斯底里”、“不是他們說的那樣”、“小流感”等言語來減小大流行的嚴重性;
在3月24日的演講中,博爾索納羅再次聲明新冠大流行並不嚴重,對巴西州長們進行了批評,並呼籲結束社會隔離;
請願書重點指出,總統所犯的上述罪行必須由總檢察院親自提出起訴,並由最高聯邦法院負責起訴和審判。
巴西利亞普拉納托宮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不會對此事發表任何評論。
編輯 / 王子眀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