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6
古代很流行童婚跟童養媳,很多女孩子沒多大就成為了別人的小媳婦,特別是大多數女子剛滿13歲左右還沒發育成熟,就被早早安排嫁人。這是為什麼呢?由於古代生活水準較低,財力不允許自己多養女兒幾年。
古代是一個封建思想根深蒂固的社會,父輩總希望自己的女兒越早嫁出去越好,不管是否成年,嫁了就完事,而大多數有女兒的古代家庭,都會選擇在女兒13、14歲的時候嫁掉,其中道理很簡單,主要是古人的生活水準較低,財力不允許自己多養女兒幾年。
首先,中國歷代均是農耕社會,老百姓看天吃飯,而多口之家,糧食往往不夠吃,所以大家經常都吃不飽,日子久了就造成營養不良,成人看起來面黃肌瘦,特別是不管秋收多少,糧稅都得按時准量上繳,這時候貧窮的農戶就不得不想辦法減輕負擔。
因此,嫁女兒就是農戶的最佳減壓辦法,有男兒的家庭沒嫁的道理,但女兒就不同,嫁出去不僅能減少口糧需求,還能收到嫁妝彩禮,這些東西足夠養活一個即將餓死的家庭,而幼小的女兒嫁過去後,也能養活自己,及早為夫家生兒育女,過上美滿的家庭生活。
基本上,早婚對古人來說算是一件兩全其美的「好事」,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古代因受到儒家文化薰陶,一般都有重男輕女的思想,大部分人希望生個兒子傳宗接代,如果生了女兒,當然會想把她早點嫁出去,加上古代是父系主權當家,母親很少有發言權,所以女兒一旦長髮及腰,不嫁也得嫁,鬧騰的就被五花大綁的嫁。
其次,健康問題。由於中國古代的醫療水準較低,透過中醫很難治癒各種疑難雜症,特別是一些婦科病,老中醫們更是無從下手,如果一個女子患上婦女重病,那麼意味著即將要結束生命。而古代的幼齡女童,一旦迎來初潮,就代表著自己「長大成人」了,那麼家人就會為了安全起見,及早把女兒嫁了,不僅百姓這麼認為,就連歷代的一些朝廷都主張女子早嫁。
第三,國家政策規定。諸如南北朝時代,北周武帝宇文邕就曾下旨規定,凡是女子者年滿12就需嫁人,不然會被懲罰;到了大唐盛世時期,朝廷允許唐朝女子的最晚結婚年齡為14歲,其實這不算什麼,最嚴格的懲罰據說是在漢朝,當時漢惠帝就下令規定,漢朝女子長及15歲就必須成婚,若是超齡未結者,就需處罰五倍糧稅,想想看,一個普通農戶繳一年的糧稅都異常艱難,如果被罰五倍的話,等於是要了一家老小的性命,故此為了家庭,當女兒的就必然得早早嫁人。
最後,古代經常兵荒馬亂,男兒被派往戰場殺敵,但戰爭往往都是兩敗俱傷,隨著戰爭的頻繁發生,人口自然會減少,古代朝廷為了擴大自己的軍隊,就提倡早生優生政策,因此妙齡的女子就成為犧牲目標,剛到初潮就被判定長大成人,故此被嫁了出去,為丈夫生育兒女,一方面是給家族傳宗接代,另一方面則是提升國家勞動力,給予軍隊增加新生兵源。
編輯 /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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