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認穩贏竟遭翻盤!加國法官點出孟晚舟吞敗關鍵

全球矚目的華為孟晚舟案,加拿大法院宣布她的行為構成「雙重犯罪」,代表本案可繼續審理;法官指出,若法院採納孟方的主張,將不利加國負擔引渡詐欺與其他經濟犯罪的責任。圖為孟晚舟。
2020/05/29 07:00

大陸電信巨擘華為財務長孟晚舟在加拿大的引渡至美司法案,27日由加國法官判決她的行為構成「雙重犯罪」,代表本案可繼續審理,為孟案一大挫敗。雖然在開庭前,外界一度認為孟晚舟雙重犯罪成立的機會不高,她本人一度還在鏡頭前展露自信,有望在本周就可回復自由;但加國法官霍姆斯指出,若法院採納孟方的主張,將不利加國負擔引渡詐欺與其他經濟犯罪的責任。

在法庭宣布前兩天,孟晚舟才在鏡頭前大方比讚,顯示對於司法案有信心。
據法新社報導,根據美加引渡協議,引渡人涉嫌的罪行需兩國都認定為犯罪行為,才符合引渡條件,即俗稱的「雙重犯罪」,故孟案的關鍵,在於美方指控的雙重犯罪是否成立,也就是若控方無法證明孟晚舟在美國的犯罪指控在加拿大也成立,那雙重犯罪就不成立。

對此,孟晚舟的律師表示,美國指控孟晚舟違反美國對伊朗制裁令,但加拿大沒有相同的禁令,因此雙重犯罪不成立,無依據引渡孟晚舟。不過,美方強調孟所犯涉嫌欺詐銀行,這在美、加都犯罪。

不過,判決孟案的卑詩省最高法院(British Columbia Supreme Court)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在判決書中提到,雙重犯罪在本案裡確有構成,且如果法院採納孟晚舟一方的主張,「不利加拿大所擔負引渡詐欺和其他經濟犯罪的國際責任」。

在孟晚舟確定雙重犯罪後,代表引渡程序將持續進行,下次開庭日為6月15日,孟晚舟有權抗告。熟悉引渡條款的律師曾表示,類似的引渡案可延宕數年。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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