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氏基金會30日舉行「531世界無菸日暨2020戒菸就贏比賽」30萬元首獎候選組公開檢測記者會,參賽者林文傑(右二)、見證人藍美雪夫妻(右三)當場通過尿液檢測,成功獲得戒菸首獎。
2020/05/31 04:10
衛福部日前預告《菸害防制法》新草案,新增加熱菸符合菸品定義,電子煙雖歸在類菸品,卻未明確列在定義中。董氏基金會抨擊,新草案默許加熱菸以菸品名義開放,雖暫時讓電子煙不合法,但未來只要透過解釋,電子煙也能開放,等於加熱菸、電子煙都有開放空間,草案是「高人指點,政府配合」,圖利菸商。對此,衛福部長陳時中說,沒有圖利問題,有任何意見都可再討論。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新草案默許了加熱菸的開放,也保留了未來以解釋來開放電子煙的空間。首先,加熱菸之所以能開放,是因菸品的定義從比照《菸酒法》中以「菸草或代用品為原料製作」的產品,被改為以「菸草或其他含尼古丁以取代菸草的天然植物為原料」製作的產品,加熱菸符合新版定義,也就能比照紙菸的方式製造、輸入。
其次,新草案新增類菸品一詞,國際上沒有先例。姚思遠表示,電子煙的卡夾有些含有尼古丁,有些沒有,國際上只要有尼古丁的產品,都屬於菸品,怎會特別新增「類菸品」的項目?再者,政府新增類菸品是為限制電子煙,但定義上未明確舉例,只在說明提及,保留了開放空間,未來政府若接受菸商遊說,以解釋的方式允許開放,法律會拿它一點辦法也沒有。
「新草案是高人指點,政府配合」,姚思遠說,過去日本菸商進入台灣時,政府沒反對,這次則堂而皇之地藉由立法來圖利菸商,「開大門,走大路」。
對此,陳時中強調,新草案沒有圖利問題,還是照著科學方式走,各專家學者都認為電子煙有未知風險,加熱菸到底要歸在菸品還是類菸品,還有爭論,不管是加熱菸或菸品,衛福部關心是對健康的影響,必須降低對青少年的危害。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