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哥斯大黎加國會民族解放黨(PLN)議員瑪麗亞·何塞·柯拉萊斯(María José Corrales)近日提出了一項旨在規範食品和非酒精飲料營養成分標籤的新法案。
哥斯大黎加網站“aDiarioCR.com”7月5日報導,按上述法案,哥斯大黎加市場中面向最終消費者銷售的食品,無論國產或進口,都必須帶有營養成分表,並以“明顯、易於理解”的方式,就所含有的“過量攝入可能危害健康”的成分(鈉、糖、脂肪等)給出警告。
軟飲料(非酒精飲料)部分,生產商、分銷商和進口商將必須在產品包裝上,按照含量占比由高至低的順序注明成分資訊,其中包括各類添加劑和防腐劑。
法案規定,哥斯大黎加衛生部(MINSA)將負責擬定營養成分表的大小、形狀、顏色和內容,並針對每樣產品確定單位重量、體積或消費量中,含有多少卡路里、脂肪、糖、鈉,會對健康造成損害,從而制定“高熱量”、“高鈉”、“高脂肪”和“高糖”標準。
加工食品應避免含有添加劑或攝入過量可引發健康問題的其他成分,廠家和分銷商不得在其產品的真正營養價值方面誤導消費者。公共教育部(MEP)應宣導健康的飲食習慣,提高公眾對於以上“四高”的防範意識。另外,禁止在幼稚園、小學和中學校園中銷售和宣傳含有飽和脂肪等有害成分的產品。
在懲戒方面,若觸犯以上任意一條規定,違者將被處以金額等同於基本月工資3至6倍的罰款,所得罰款將用於政府開展促進健康飲食和生活方式的公益宣傳活動。
編輯 / 王小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